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上海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普陀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给公司申请辞职日期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离职日期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公司让我一月二十七离职。公司规定应届生每个月有一千五百元的补助,现在又说由于一月缺勤超过三天(就是一月二十八到一月三十一这四天)所以不给发补助,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补发这个补助。
莫凤标律师 上海-黄浦区 上海万浩律师事务所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12人
陈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贵州证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
帮助人数:1443人 粉丝人数:2867人
武汉理工大理学学士,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先后在央企、金融机构、
帮助人数:2690人 粉丝人数:3690人
本人长期从事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与本所同事长期经办公司各项诉讼
帮助人数:1141人 粉丝人数:379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