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上海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普陀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给公司申请辞职日期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离职日期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公司让我一月二十七离职。公司规定应届生每个月有一千五百元的补助,现在又说由于一月缺勤超过三天(就是一月二十八到一月三十一这四天)所以不给发补助,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补发这个补助。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从业十余年,擅长不动产、婚姻家庭、经济合同
帮助人数:46人 粉丝人数:678人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帮助人数:63人 粉丝人数:1399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1992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45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