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上海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普陀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给公司申请辞职日期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离职日期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公司让我一月二十七离职。公司规定应届生每个月有一千五百元的补助,现在又说由于一月缺勤超过三天(就是一月二十八到一月三十一这四天)所以不给发补助,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补发这个补助。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帮助人数:18人 粉丝人数:5668人
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帮助人数:17人 粉丝人数:6535人
原安庆市公安局公职律师,曾任某分局法制科副科长,长期任职于公
帮助人数:19人 粉丝人数:569人
帮助人数:749人 粉丝人数:188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