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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需过程…达令

广西-桂林交通事故1个月前

¥5.00

本人于2016年12月25日下午18时50分左右,在下班途中驾驶一辆三轮车,不小心把一个老人给撞伤住院了,年龄60岁。刚刚进医院在门诊部检查头部,脖子,腰,手,脚,等各各项目)。均没有异常。住院的第二天又全身复查一次均无异常。直到4号对方家属说病人大小便失禁,又一次做了各项检查,检查结果一样说无异常,直到现在还没有出院。 之前医生说在30号就可以回家休养,对方说关查两天,我同意了。现在是可以出院了,反而不出院,现在提出要我赔偿她们5000块,不包括出院费,及(出院护理费,误工费,手机费,衣服费用,等)。

2位律师回复

毛利平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卓合律师事务所

60"

66人收听

谭震华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嘉沁律师事务所

60"

69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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