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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9月21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中介承诺,公积金贷款。
合同约定首付款40万,7日内付给卖家,(已付40万)。剩余60万约定公积金贷款,卖家无偿协助,未约定下款时间及过户时间。
现因买家个人信用原因14年年底有一笔信用卡逾期,导至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卖家要求商贷,一年后转公积金,但买家以一年后商贷转公积金的费用18000元为由,拒绝商贷,买房想延迟过户,延迟过户属不属于违约?
张承富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
杨东贞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卓知律师事务所
陈焕君是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驻广州、韶关,擅长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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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科班毕业,先后服务于广州白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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