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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姐是医疗事故,伤残一级。经法院审理,医院伪造病历。责任百分之百。医院诊断是脊髓损伤t10,截瘫。现在医院出院诊断是继续康复,继续治疗。有的律师跟我们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康复费有医疗证明的,法院可以一并算出赔偿金,我们不知道医疗证明该怎么开,内容该写什么?医疗机构会给开吗?
赵国艳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
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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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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