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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债权债务1个月前

本人于2015-2016年借款五十五万元给朋友A ,A于2016年跑路失联,遂于其母亲联系 ,其母亲在2017年初给了我十万人民币现金并让(逼)我写下债务已经结清的收条(条子上没有写具体的实际的金额).到了2018年中,A朋友跑路回来了,能联系上了 请问律师 剩余的四十万还能追讨回来吗 现在人能联系上能见上面 (由于他之前跑路了,如果当时不答应他母亲写债务结清的条子,本金一毛钱都拿不到)请问现在还能向A追债吗?请问过了诉讼时效期吗

4位律师回复

张霞律师 江苏-南通  上海市协力(南通)律师事务所

60"

29人收听

吉远来律师 江苏-南通  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

56"

74人收听

缪宝富律师 江苏-南通  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

37"

44人收听

陈四新律师 江苏-南通  江苏大生律师事务所

51"

36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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