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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现在面临退休,正是年终岁首,我是作工会会计工作,已经结清18年所有的账(现金、存款日记账、明细账)及会计凭证、明细账都已装订成册,存款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正准备办理交接手续时,单位要求出支票(时间:19年1月15日),这种情况我没有为难单位,出转账支票一张,请问律师①这笔支出能否在交接明细中注明“未达事项”吗?②由于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布置预、结算报表,等我办理退休手续后,这项工作在我退休后布置应该由谁来完成。
花新乐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可维律师事务所
1995年至2002年在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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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于2012年从事律师工作,工作中坚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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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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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婷婷,全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有余,具有处理诉讼及非诉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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