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天津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和平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律师好!我现在面临退休,正是年终岁首,我是作工会会计工作,已经结清18年所有的账(现金、存款日记账、明细账)及会计凭证、明细账都已装订成册,存款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正准备办理交接手续时,单位要求出支票(时间:19年1月15日),这种情况我没有为难单位,出转账支票一张,请问律师①这笔支出能否在交接明细中注明“未达事项”吗?②由于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布置预、结算报表,等我办理退休手续后,这项工作在我退休后布置应该由谁来完成。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凭借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多年的实践经验,能够迅速准确地分析案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224人
帮助人数:1人 粉丝人数:1068人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帮助人数:16人 粉丝人数:929人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1266人 粉丝人数:409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