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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作为引进人员安家,福利分房一套,约定服务期限10年,现工作五年多,因个人原因提出调离,学校要收回房屋(我装修花了十几万),合理吗?我可以付部分房款购回此房吗
张娜娜律师 江苏-苏州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卢祥,北京瀛和(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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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起从事法律服务,2010年起正式执业。先后处理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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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贺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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