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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邻居一家三口(一个十四岁的小孩,一个三十几岁男人,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持器械侵入住宅殴打致昏迷住院。(曾两次侵入住宅试图殴打,都被别人阻拦住了)在殴打过程中,男人说:打死了我偿命 报警之后派出所没有立案,在医院里迷迷糊糊中做了笔录。恢复十一天之后派出所通知去做法医鉴定,(仅拍照。没有要住院证明等手续,也没有警官带领,派出所所长只是打了个电话)我想问这构成刑事犯罪吗?派出所这样处理对还是不对?具体应该怎么做。谢谢
李淑玲律师 甘肃-兰州 甘肃子之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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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10年,内蒙古威利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交通事故,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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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工作七年,执业律师五年,先后为多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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