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山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枣庄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我姐今年七十七岁,有一儿一女,都已成婚安家。儿子一家三囗,无房与母亲同住。丈夫已於2009年去世,生前和我姐共有二套住房,分别是24平方和78平方。其中24平方的已过户给了女儿。现78平方的住房待过世后由儿子继承,但牵扯有丈夫的份额,其女儿又不写放弃父亲那份继承权的书面承诺。这种情况下,我姐的遗嘱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呢?烦请律师给予指教!
郭启兰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
张光印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为众律师事务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胡启俊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
帮助人数:6116人 粉丝人数:8527人
艾飞律师,男,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帮助人数:41人 粉丝人数:860人
帮助人数:85人 粉丝人数:679人
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帮助人数:764人 粉丝人数:257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