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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甲创业开办了培训学校,因另一人乙主动要求入股合办,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各出资50万元,各占股权50%:50%,分红比例甲60%,乙40%。日常经营管理由甲负责。现发生纠纷:甲感觉自己精力、心血付出太多,欲与乙商量调整分红比例。于是乙现提出退股,并要求退其70万元。甲无赖答应其条件。但现在乙反悔,不退股,并欲强行介入学校经营管理。单方通知甲终止甲经营管理权。并欲以甲前期投入账务未经其认可为由独占学校。甲在工商登记时聘请了挂名法人。该合作协议,聘请的法人不知情。两个问题:1、甲如何维权?2、聘请法人如何防范乙?
勾宗珍主任法律服务 四川-绵阳 云溪法律服务所
2011年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村居、政府法律顾问,代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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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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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栋律师,多年致力于解决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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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满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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