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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按照规定 办理过土地征收并履行赔偿安置的国有土地经过出让用于房地产开发不需要经过原土地承包人同意----请问这句话有问题吗?按照法律,这个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吗?如果不符合请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谈志全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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