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昌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今年在新力龙湾买了一套90平方的房子,开发商以房子装修款的名义,背地里让我们交20万的居间费用,交首付的时候已经交了10万还有10万需要一年后交。所交的这20万没有发票,只是他们新力物业给的一个收据,上面写着居间费。这些款项也不纳入购房合同,这样做房地产开发商是属于违法吗?还有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他们所谓的借款合同也是单方面的合同,业主这边也没有,装修合同也只有一份现在迟迟不肯给我们业主。这个房子是限价房。我想问下律师如果我们走法律程序大概需要怎么走。胜算又如何?
杨志朋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好莱律师事务所
刘峰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
王福宝律师,电话微信18953887825,中共党员,毕业于
帮助人数:2278人 粉丝人数:5548人
独立处理诉讼、非诉讼业务,熟知整个法律程序,执业领域广泛,法
帮助人数:1273人 粉丝人数:4573人
大学法律本科,在大型国企有九年法务工作经验,擅长商标权侵权诉
帮助人数:930人 粉丝人数:4273人
孙忠民律师,咨询电话18453881188,毕业于烟台大学法
帮助人数:3716人 粉丝人数:1249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