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辽源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江苏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苏州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她说

江苏-苏州公司法务1个月前

¥5.00

朋友以我(法人代表)的名义,挪用我的印章,向银行贷款五百万,说是做生意,贷款时向银行提供了我的两套房子的房产证。而我本人一直未出面向银行提出有需要贷款的要求,但实际他一个人支配掉了这五百万,那贷款期间,挪用我印章的那人需要跟银行签的合同,除了要我的印章,是否也需要我本人出面签字?此贷款的合同才可算成立?如若我本人未出面,他(挪用我印章的人)与银行签的合同是否不合法?银行应当拒绝向他贷款,若是在我(法人代表)本人未出面签字的情况下,把钱贷出,追不回这笔钱,是否应当由银行自己担任这笔损失?也就是说银行向他追讨这五百万?

1位律师回复

庄景武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政谊律师事务所

60"

61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4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