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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经济纠纷1个月前

您们好:我于2016年替我家姐夫在邮储银行三家联保方式贷的款,每户八万元,当时碍于情面没拒绝他,当时他就说是只是担保,后来才发现是三户联保,钱都让他一家所花用,今年因为他一直还不上本金和利息,银行把我们都告到法院,经法院调解,我姐夫承认所有贷款都是他一人所花用,把我和另一家的借款都由他一家承担,但在民事调解书送达我家时,我看到他应该偿还我家的那份贷款时,有一条款:做为被告的他家,应当还款人只有他自己名字,还另注明被告人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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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莉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君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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