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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都各自有一子女,男方与前妻儿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女儿抚养权归前夫,再婚后两人无子女,是否可正常要指标生育子女?
孙宝华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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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十余年,擅长复杂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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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君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自执业以来,一直秉承高效的服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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