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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2024年3月入职,9月26日以未缴纳社保发起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离职。9月27提起仲裁申请,理由末签订劳动合同。证据有打卡记录,群聊记录,并且发现老板利用我偷税,实发工资月均在3000以下,个税记录在4000,最高一个月13000。并且3月入职2月就有个税记录了。仲裁委告知要先进行调解,已经调解过1次了,公司已经发布解散公示。举报税务问题能不能阻止公司注销?有没有必要举报税务问题?有没有必要阻止注销?

5位律师回复

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

许发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港胜律师事务所

潘为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陈美娟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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