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眉山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头条小程序用户

四川-眉山婚姻家庭3天前

2014年5月14日晚上21:06和22:08,被告以婚礼策划人的身份从原告处共计收取婚礼主持人、摄影师、摄像师、化妆师定金共计2400元(贰仟肆佰元整),原告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被告转账共计2400元。2014年5月18日,被告与原告丈夫签署婚礼合同,并约定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0月4日期间履行合同。约定期间原付定金所定下的化妆老师在未经原告同意的前提下私自被替换,按照合同和微信聊天记录所定的婚礼主持人、摄影师、摄像师、化妆师,4人均未为我提供过任何服务。故原告多次与被告通过电话、微信进行催讨,被告都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2014年9月30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300元,至今未能退还剩余定金,且未履行服务。

1位律师回复

余子方律师 四川-眉山  四川达宽(仁寿)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6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