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辽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鞍山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甲与乙是朋友,2021年10月10日乘坐乙驾驶的汽车自驾游,在鞍山市发生交通事故,与丙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甲受伤住院100天,医院诊断甲肋骨骨折12根。交通事故书认定乙负次要责任,丙负主要责任。乙驾驶的汽车为丁所有,乙借用,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保险金额50万(无其他保险);丙驾驶的货车所有权人为B运输公司,在C保险公司只投保了交强险。
杜梦律师 辽宁-鞍山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马向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72人 粉丝人数:2213人
白广武律师,中共党员,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淮安市律师协会金融法
帮助人数:58人 粉丝人数:1984人
吴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627人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10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