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天津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河西区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和轨道合作的物业公司做总经理助理(不负责任何消防工作),由于地方是轨道的地方,公司与甲方签署租赁场地合同后在原有场地上盖了五块区域用于汽车展销,由于加盖的材料都是由物业公司提供的,包括地台下面的线缆,地板都是属于加盖,甲方因新增加盖材料和汽车入场所产生的消防安全问题要求公司出具关于场地消防安全的消防评估,公司在外找了一个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机构在要评估材料的过程用要求我给他签一个签到表,作为他们的工作留痕,证明他来这里检查消防公司作为委托方有人参加了检查和交底,说和评估和消防安全没关系,但是签到表上有消防负责人的字样,请问这种情况出现问题后在表上签名的上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我还没有办理入职和签署合同)
刘雨婷律师 天津-河北区 天津清慎律师事务所
孙晓东律师 天津-河北区 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
孙志伟律师 天津-河北区 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
安伟玉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则立律师事务所
张孜雄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国三奥律师事务
浙江越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法学功底深厚、
帮助人数:5525人 粉丝人数:7476人
张真律师,浙江道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国
帮助人数:7511人 粉丝人数:11542人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高级职称律师。从事律师工作14
帮助人数:128人 粉丝人数:1348人
帮助人数:2150人 粉丝人数:642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