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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业主给我个人银行卡上打了一笔钱,转账记录上没有任何的备注,也未说明这笔钱的具体用途,还是业主主动要的我的卡号。现在离职了,我隶属的翻译公司来问我这笔钱,说是打给他们的服务费,请问这笔钱我可以当作是自己工作期间业主付的奖金嘛?离职后业主和翻译公司还有权向我追要这笔钱嘛
邵海鹏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诚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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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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