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绵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湖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常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湖南-常德婚姻家庭1个月前

刘星和刘雪的父母去世时,留下房屋10间,未留下遗嘱。刘星已婚,居住5间,刘雪未婚暂住一间。不久,刘雪马威登记结婚,后在婚礼上,马威的叔叔将一价值20万的珠宝作为结婚礼物送给这对新婚夫妇。婚后,刘星将空闲的4间房屋给刘雪马威居住。一年后,刘雪马威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刘雪马威有争议,诉至法院。马威要求分得两间房,刘雪不同意,刘雪要求将珠宝作价,一半归刘雪,马威不同意。请问:(1)马威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2)珠宝的所有权属于谁?为什么?(3)刘雪马威居住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产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6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