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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方在期间基本没有经济来源,我办理了信用卡及支付宝欠款共计两万元,用于生活共同支出,男方口头承诺分担一半,现在拒绝承担.
另于今年一月份写下欠条一张,内容如下:今有本人xx欠xxx,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保证2024年1月16日之前还清欠款.如xx不能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前还款,需向xxx 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小写1
0000.此据签字后生效,丢失不补,复印无效.欠款人xx,身份证xxxx,生效日期2022年1月16日。
欠条涉及金额和姓名部分均盖有手印,但是生效日期有误,欠条是否合法有效呢?可以用于起诉男方还款吗?
另外恋爱期间曾两次做人流手术,男方均未承担任何费用,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吗?
殷万亮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
石秋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梵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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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帅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系统受过公安类与法学类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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