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山东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泰安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谈了个女友,恋爱期间我给她了一笔钱,这笔钱给的时候我说不要了,后来我又要了,如今分手了,我一直催她给,她给了一部分,剩下的没给。我给了她好长时间,还是没给。在分手催她这个期间,我说了“不要了,当喂狗”。还有他问我“还要吗”我说“不要了,分了就行了”。但是在说这话时,我也一直给她时间让她还我。如今还是没给我,我看网上说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要回,请问会不会因为我反复说不要,然后认为我不要了。
孙忠民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郑誉嘉律师: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南湖区人民法
帮助人数:109人 粉丝人数:1454人
姚昕怡律师,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获
帮助人数:1470人 粉丝人数:4033人
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多年司法行政工作经验,擅长民商事领域
帮助人数:31人 粉丝人数:883人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南湖区律师调解员,在婚姻家庭、
帮助人数:292人 粉丝人数:1106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