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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交通事故1个月前

本人电瓶车停放在小区楼梯间的旁边的位置,然后街道消防委员会未给任何通知和电话,就将车拖走了,在墙上给留了一张街道消防委员会落款的通知(通知内容说楼梯间不让停车,违反消防条例)让到街道办办公室接受处罚,请问街道办有权不通知直接拖车吗?街道办的这种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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