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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骑电车碰蹭 都没有倒地 对方的车掉了一块碎片 对方说自己胳膊疼要求去医院检查 本人因为没经历过被恐吓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医药费修车费共计花费914元 医院返回后本人的电动车不见了 报警立案后 对方联系我们告知了将我的电车移动到某地 叫我去推 请问是否可以去派出所告他们偷窃和碰瓷 并要回部分医药费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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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彪,高等四级法官,从事法律服务四十多年,擅长各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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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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