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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2021年的时候我谈了个女朋友,当时同居过一段时间,期间她怀孕过一次,但由于是宫外孕,只能做流产手术,后来我们因为性格不合分手了,2022年1月和2022年三月她以手术后遗症为由,先后三次向我索要治疗费,三次我共计给她50000元,后来一直没再联系,直到前几天她又找到我,还是以治疗为由向我借钱50000,我把钱转给她之后,她又再次向我要钱,麻烦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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