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聊城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用人单位(国企)为减少人工工资,违规在固定工作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同时为规避用工风险采取经常性变更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与同一批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在该用工单位工作十四年却与6家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既定事实。同时用工单位不执行同岗同酬等相关法律法规。烦请咨询杨律师此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张书锋律师 山东-聊城 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
刘奕江律师 山东-聊城 山东众成清泰(聊城)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125人
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从事仲裁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民商
帮助人数:165人 粉丝人数:498人
律所合伙人,执业8年以上,刑事专业委员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
帮助人数:203人 粉丝人数:550人
帮助人数:143人 粉丝人数:28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