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湖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武汉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单位组织全员竞聘,本人参加本岗位(部门副主任)竞聘,未成功,人力资源口头通知我去外地工作,我不同意,并请求按单位竞聘文件执行其中的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人力资源说我的情况不适用,我离退休不只有4年了。几次口头谈话后,人力资源说解除合同要申报总部同意,让我继续在本单位上班三个月后再定是否能解除合同。一个月后发工资时,发现我工资少了,问人力资源,回复说目前按主管给我发放工资,我想要解决合同的人,不和单位争副主任工资了。三个月临近之时,人力资源口头和我说,不能解决合同,让我继续在现部门以主管岗工作。请问我还能要求单位和我解决合同,并发放补偿金吗?
夏振华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邓云翔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1266人 粉丝人数:4095人
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帮助人数:1339人 粉丝人数:4103人
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1057人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帮助人数:16人 粉丝人数:92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