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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仅更改原合同中的劳务发生时间,但不想写补充更改协议,可以在双方同意后分别在加盖公章处手写作废吗?
如果可以的话新合同中还需要写明原合同作废以本合同(新合同)为准呢?
还是说不用原合同写作废,直接在新合同中写明原合同名称+签订时间+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高永年律师 四川-成都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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