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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一份竞业保密协议,但是年限限制了三年不能从事这个行业,并且关于赔偿金合同这样写∶甲方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在支付给乙方每月的岗位薪金报酬中包含了保密费500元及竞业禁止补偿费500元,共计1000元,故而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
以及后面还有一句∶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周少芸律师 河南-鹤壁 河南谦荣律师事务所
自执业以来从事多起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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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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