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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

2011年结婚,男方户口迁至女方家,2015年生有一男孩,2017年房屋拆迁,拆迁时有3人的拆迁补偿款,期间还有3人的过渡费,2018年分配安置房时被通知没有男方及孩子的房子,合理吗?备注:拆迁时已经从拆迁补偿款中扣除了3人另外购买的每人20平方的钱

3位律师回复

李想律师 河南-新乡  河南传徳律师事务所

31"

38人收听

江彬彬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荣旗律师事务所

30"

63人收听

马良书律师 河南-郑州  北京市百瑞(郑州)律师事务所

51"

24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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