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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在4月28号七点三十分打卡上班之后又在七点四十分之后再公司饭堂打卡吃早餐。被公司发公告说违反公司规定记旷工一天。这样合理,合法吗?
雷学兵律师 广东-深圳 开仕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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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鹏律师,(微信同号:18133401020)法学学士,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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