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宁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原被告为邻居关系,原告建房之初与被告母亲沟通确认宅基地的范围,同时有村委会人员在现场。后来被告因其母亲去世,无证据证明宅基地界限多次找麻烦,于2022年2月5日在村委会的组织之下达成调解书,约定“卢建昭住楼南面量一米,中间一米,是卢建昭的地,西面是卢肇询的土地”。但协议达成后,被告仍然固执已见,使用铁锹将原告房子南面围墙的地基破坏,导致围墙、厕所出现明显的倾斜、开裂,直至2023年4月15日,围墙因被告铲除地基的土地导致全部坍塌。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3人 粉丝人数:501人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89人 粉丝人数:3803人
帮助人数:581人 粉丝人数:2301人
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帮助人数:2222人 粉丝人数:715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