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宁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原被告为邻居关系,原告建房之初与被告母亲沟通确认宅基地的范围,同时有村委会人员在现场。后来被告因其母亲去世,无证据证明宅基地界限多次找麻烦,于2022年2月5日在村委会的组织之下达成调解书,约定“卢建昭住楼南面量一米,中间一米,是卢建昭的地,西面是卢肇询的土地”。但协议达成后,被告仍然固执已见,使用铁锹将原告房子南面围墙的地基破坏,导致围墙、厕所出现明显的倾斜、开裂,直至2023年4月15日,围墙因被告铲除地基的土地导致全部坍塌。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本人从事律师专职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劳动争议
帮助人数:125人 粉丝人数:1311人
帮助人数:883人 粉丝人数:2719人
顾继宪律师拥有执业律师和企业高级合规师双重专业资格,专注于工
帮助人数:1人 粉丝人数:190人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2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