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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求一个女大学生,对方答应做我女朋友,交往两周内替对方支付了一万七的东西,但是两周后分手了,因为女方家里不同意我们在一起。虽然我32,她24,我们还在接触了解阶段,才在一起没多久,本来想要她陪我一起过生,在酒店开了一间房,她不同意,在生日前分手了。我想把东西要回,但是互删微信了,没有聊天记录了,都不能证明什么了,但是我现在觉得她就是在骗我,要起诉要回,有要回的可能吗,一共价值一万七,手机是聊天聊到了,我说买一台给她,医美是陪她去做脸之前说了,给她买单,算主动了吗,但是现在也没得证据是我主动,因为微信也删了,没有记录了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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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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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庆市公安局公职律师,曾任某分局法制科副科长,长期任职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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