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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2016年5月注册了一家有限公司,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A是唯一股东也是法人,出资方式为认缴未实缴,B为监事,A一直未经营,也没有为公司开立银行账户。
2018年2月,A与C口头约定将该公司转让给C,A和C去工商局办理了手续(具体手续未知),后C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章等,结果该公司法人 、股东均变更为C,监事变更为D,从此A完全不知道该公司的经营情况。
后C在2019年3月将该公司的法人、股东变更为E,监事变更为F,该公司又在2022年2月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事由未知。
1、该公司被吊销,对A和B有什么影响
2、A将公司变更给C后起算如该公司涉诉,A和B是否会有连带责任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执业22年,仲裁员,建筑房地产律师,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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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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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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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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