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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因为已经怀孕,40周+5了,所以就安排住院准备剖腹产,医院以疫情为借口,只给孕妇一个陪护名额,意思就是可以带一个家里人,我当时并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护士催促我赶快做,陪护的相关文件,等做完了,他跟我说,孩子剖腹产需要一个护工,护工是一对一的,600块钱从住院到出院,也可以不要,因为我和我媳妇儿才第一胎,对刚出生的孩子,根本一窍不通,所以我想着换家里大人来做陪护,这时护士跟我说不能换陪护,意思就是说,是强制性要护工,然后医生给我媳妇做检查的时候,我问一声护工是不是一对一的?包括,护工会做哪些东西。医生和我说,护工不是一对一的,因为我在这里住了一天,这一天我没看着,走廊有几个护士,今天我隔壁床,孩子出生了,就看见好几个护工突然出现,问问她家要不要护工,人家说不要,护工还以威胁的手段,说,不要后悔,他家大人也在这,然后,以主人的姿态赶大人走,和大人说规矩,上面安排的规矩,一个床只能陪护一个人,陪护的是女人的老公,估计也不大会照顾孩子,意思就是说,护工还是想强制性的,有人花600请一个护工,我只是在想,600块钱可以给,但是给了后,啥也不干,就站那叫我怎么做有啥用?医院这个规定,一个病人,一个护工,对于孕妇来说,公平吗?如果是第一胎,男方被医生赶着去做陪护证,回来后又说不能换,意思是说只能,为了孩子,只能请护工,,而且还请不干实事的护工,这样合理吗?
吴怡丽律师 江苏-宿迁 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
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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