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河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张家口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公司由于效益不好,制定了一些绩效考核指标,其中有一条绩效考核是:“每周至少工作50个小时”,之前上班时间是9点到18点,中间休息1小时,现在要求除去工作时间,每天工作10小时,如果没完成每周50小时的绩效目标,公司以此为由扣工资的话,这几天合法吗?
王艳璐律师 河北-张家口 河北鼎诺律师事务所
曾任长沙劳动仲裁院仲裁员,现为合伙人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
帮助人数:94人 粉丝人数:580人
帮助人数:6671人 粉丝人数:29753人
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会计师,有多年企业管理,企业法务经验
帮助人数:78人 粉丝人数:1074人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1272人 粉丝人数:416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