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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公司购买原始股6万股,当时公司估值2400万股,合同明确写明满4年后按12万股算,占总股的千分之5。18年初离职公司要退股只退6万。可是合同有说离职公司提出回购,回购价为离职时假公司估值*(12/2400),这是否有法律效力,公司有变更过公司名。公司名下还有很多子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只是法人相同,没有明确的从属关系。是否会影响公司的估值?
余志良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研究生学历,民商法专业,自2013年开始执业,特别擅长金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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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是全国行业规模较大并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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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律硕士,1999年从事律师职业,为近百家企业提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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