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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2年至2014年间就职于煤矿企业,期间单位拖欠养老保险没有缴纳,2014年离职,手中有解除劳动合同书,之后一直自由职业,2017年1月就职于其他公司至今,后来的公司从2017年给我缴纳社保至今。现在想咨询一下,1、原企业同意给我补缴2012年至2014年期间的养老保险,滞纳金需要我缴纳吗?2、2014至2016年自由职业期间的社保我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吗,补缴需要滞纳金吗?
李磊律师 吉林-白山 吉林闻轩律师事务所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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