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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哥哥今年去世,离异,唯一的儿子在50年前走失了,当年己报过案,但是事情过的太久,加上当年科技不发达找不到报案记录,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我是唯一的第二顺位继承人,要继承我哥哥的遗产,要到法院申请宣告我侄子死亡,我在今年一月份在派出所报案侄子走失,但是宣告死亡,要等报案后四年,我不想等太久,就请了律师,费用3万元,当时律师承诺法院能立案,立案后三个月就能宣告死亡,如果不能立案,不收任何费用,但是合同上写着(法院不受理全额退款),9月28日法院下了判决书驳回了我的申请,不能宣告我侄子的死亡申请,律师要收我一半费用,这样合理吗?律师的说法是法院驳回也算受理了,所以必须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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