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湖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娄底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肖某涉嫌刘某被诈骗案一案,由刘某于2018年01月24日报案至冷市公安局。冷市公安局经依法侦查查明:
2011年01月01日,肖某与当时担任冷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矿长的钟某(现退居二线)就冷市矿山办事处(简称矿办)又林居委会排江巷地段的矿山废石场(又称堆土场)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将矿山废石场堆砌的废石承包给肖某处理,由肖某每个月交纳5000元的承包款给矿山,如全月未装运则免交承包款,但双方协议签订以后,肖某一直没有履行该协议,既没有装运废石也没有交纳承包款给矿山。后来,因矿山废石场的废石堆砌过多影响了矿山的正常生产,而周边村民私下装运废石又存在安全隐患,由此导致工农矛盾越发突出,在此情况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便与矿办共同协商处理这一问题,并于2016年08月09日双方签署了一份《堆土场管理协议》,约定矿山将废石场内历年堆积的废石交由矿办管理,管理期限五年,由矿办交纳30000元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并负责协调处理当地的工农矛盾。矿办接手该废石场的管理权以后,又于同年09月08日与杨某签署了一份《堆土场承包协议》,约定将废石场承包给杨某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五年,由杨某成立一家企业对废石场的废石进行合法经营,并负责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工农矛盾处理,同时每年交纳承包款及相关费用给矿办,由矿办负责日常监督。之后,杨某于2017年03月份左右在矿办株山加油站附近成立了一家碎石场,开始对矿山废石场的废石投入生产经营。
2017年上半年,肖某在明知其已经无法履行与矿山签署的《协议》情况下,仍然与犯罪嫌疑人谢某商量利用该《协议》找其他承包人投资实施诈骗行为,谢某表示同意,并通过介绍人李某找到了刘某。犯罪嫌疑人肖某、谢某告诉受害人刘某称其已经获得了矿山废石场的处置权,并愿意与受害人刘某进行合作,将矿山废石场的废石承包给刘某加工、处理并销售,其从中收取运营管理费,刘某表示同意,然后双方于2017年09月06日在冷市仁海茶馆拟定并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同时收取了受害人刘某 30万元的项目合作预付款。事后,犯罪嫌疑人肖某、谢某将30万元的预付款主要用于谢某经营的湖南省泰源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并购买了一辆二手奥迪A8轿车,另有4万元支付给李某作为介绍费。而刘某不仅没有获得矿山废石场的承包权,也没能挽回其30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煜律师 湖南-娄底 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主要从事重
帮助人数:34人 粉丝人数:1024人
王晶律师,北京郭子福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十一年律师工作经验
帮助人数:7397人 粉丝人数:11751人
帮助人数:17575人 粉丝人数:19632人
任广军律师,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执业于北京中驰律师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148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