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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2年4个月,2021年8月,同事离职,领导将该同事的工作交接给我,交接过程中只是说给一定的奖励,但没有明确金额。到2021年9月1日,计算销售部门薪资时(该项工作也是离职同事交接给我的),这个领导在纸上写了10000,并说“给你加这个数”,但是由于每月的奖金池金额有限,截止到本月,我仅有2个月拿全了这10000,其他月份都没有超过这个数。但本月初做绩效的时候这位领导坚持说当时写的是1000。现在公司要求一次性退回多发金额5.9w,后续安排待定,或者先正常工作,这些金额从每月工资里扣除(8月份的绩效已扣除)。目前我的回复是不接受以上方案,仍会正常工作。以上这种情况我下一步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否走劳动仲裁?
孙超律师 山东-东营 律师事务所
黄维宝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李运涛律师 山东-东营 山东黄河口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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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博律师,男,毕业于上海政法大学,曾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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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刑事辩护,诉讼业务。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熟悉诉讼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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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盛律师简介: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2011年起执业,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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