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万宁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朝阳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北京-朝阳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你好,在跟对方公司没有真实合作的前提下对方公司行政人员让我们帮忙开了六万七的普票,当时说是他们付税点,我们收取了三个点税,对方在未开票前把钱对公户汇过来了,对方行政人员对私提走的,有转账记录,现在对方公司联系我们说这个行政做的假账把这个钱侵占了!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解决?
​我们这个发票是直接定义为虚开吗?
​我们不知情对方行政侵占,只收了三个点,除了虚开这个票以外还会有其他连带责任吗?
​对方财会在没有合同发票的情况对公户汇款对方公司有责任吗?

5位律师回复

李鹏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

薛晶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39"

25人收听

顾倩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睿乾律师事务所

王立新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31"

18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3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