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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培训机构找培训老师进行录制课程视频,并且支付了上课的费用,视频录制后由培训机构进行剪辑、加工,最终生成了完整的上课视频,为了避免盗用,培训机构加上了自己的水印,并希望培训老师针对该上课视频不要另外商用,只能个人使用,然而培训老师却称为何不能另外商用,这是他本人的肖像权,有权商用,请问培训老师这样做合理吗?
张桐瑞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巨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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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曾就职于某中外合资财险公司省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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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久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和医疗纠纷,婚姻家庭,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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