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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和男方共同生活了十五年,我今年54岁男方68岁,没有登记结婚证。因为男方家暴并且对家庭从不付出。我们决定分手。但我和我的儿子是低保户。我买了个低保房由我和男友共同居住,现在我儿子33岁想结婚买不起房,想用这个低保房结婚,男方霸占房子不给腾房,理由是自己年龄大没地方去。男方有2个女儿都已经结婚了。我和儿子现在外面租房。我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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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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