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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在银行贷款,担保单位为担保公司,我单位提供反担保,贷款到期借款单位未履行还款义务,由担保公司代偿,而后,担保公司把借款人和我公司(反担保)一同起诉到法院,现在借款人正常经营,每年还有一定的销售收入,法院为什么不去首先执行借款人,而来执行我单位(反担保)?
于卉梅律师 辽宁-丹东 辽宁博阳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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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多家上市公司、国企从事法务工作,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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