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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年收缴我平板和一部手机,校方领导明确说毕业才能拿,我于今天去学校领取,只找到了手机,校方表示从未收到过平板,收缴我平板的生活老师表示已上交学校政教处,然而政教处工作人员说没有平板,只有手机,这种情况能告他们吗?
吕春林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嘉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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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娜律师,专职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业务范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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