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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公司签的合同是在xx超市门店上班,后面还有一项是甲方可安排乙方工作地点,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安排,现在公司想调我去离家远的地方上班,我不去算是违反合同吗,我们俩需要谁赔给谁钱?
谢亚婷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谭利华,生于1978年,湖南师大本科学历,湖南谭青生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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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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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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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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